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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卫生难保证饮水问题困扰村民多年 “梅姑娘”持续发威 强降水已经发货

宁海 06-13

  水源卫生难保证饮水问题困扰村民多年

  日前,市民杨女士向本报百姓事马上办栏目反映,桃源街道新西岙股份经济合作社多年来一直没有接通大水管网,村民日常生活只能靠自建的水塔供水,水质安全无法保障,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早日解决用水难题。接到市民反映的情况后,记者前往实地进行了采访调查。

  在新西岙股份经济合作社,记者走进一户村民的家中,拧开水龙头后,看到流出的水呈土黄色,将水放置一段时间后底部会沉淀出很多杂质。一旁的村民告诉记者,每次都要打开水龙头放很久,水的颜色才会慢慢变淡,但仍会有黑色的小颗粒漂浮在水中。“我们有时候干脆去超市买矿泉水烧水,家里的水根本不敢喝。”

  杨女士告诉记者,大约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家里的水质越来越差,别说喝了,连平时洗洗刷刷都不敢用。“有的村民在家里装上净水器过滤,但这治标不治本。”杨女士说道。

  在走访中,记者也了解到,新西岙股份经济合作社有300多户人家,目前常住在村里的有四五十户,以老年人为主。附近的村民告诉记者,多年来,村里的用水没有纳入大水管网,一直靠自建的水塔来供水,水质问题很严重。

  “全村的用水都靠山上的水塔,但这个水塔却没人管理。原先早上6点到8点放出来的水比较浑浊,但是早上8点以后,水相对会干净。这段时间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一整天放出来的水都是浑浊的。”村民应大伯说,由于部分村民觉得水塔里的水不干净,就去别的地方提水,用水难题成了大家的一桩心病。

  了解了村里的相关情况后,记者来到了桃源街道,联村干部刘吉鹏向记者介绍了新西岙股份经济合作社用水的基本情况。他介绍说,目前全村用水的水源主要靠山泉水和地下水。这几天一直下雨,山泉水会比较浑浊,一般都会切换成地下水来供应,但最近可能是因为村里没有及时进行切换,才有了村民所反映的情况发生。

  “没有接通市政供水管网,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村民意见难统一,有的村民想免费用水,有的想要接入大水管网。自联村以来,村民们并未向街道提出过接通大水管网的申请和要求,如果他们有这方面的诉求,可以把意见提交给村里三委讨论通过。到时候我们会下沉力量去排摸情况,并和水务等部门进行衔接,共同解决眼下的用水难题。”刘吉鹏表示,其实每周街道都会组织人员对水塔进行清理,这段时间可能没有及时清理,再加上持续下雨,造成水质浑浊。

  截至记者发稿前,桃源街道已经安排管理人员对水管进行冲洗,然后对滤芯网等设备重新清洗。

  农村集中供水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新西岙股份经济合作社村民用水难的问题,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想让村里的老百姓喝上“放心水”需要多部门协调,更需要当地村民齐心协力。尽管解决问题有一定的难度,但如果不下决心去解决,村民的日常生活就会受到影响。希望相关部门再加把劲儿,也希望村民们都齐齐心,大家一起早日解决吃水难的问题。

  “梅姑娘”持续发威 强降水已经发货

  6月10日,我县正式入梅。从入梅当天起,雨水天天上线。本周“梅姑娘”将继续发威,一波强降水即将到货。

  记者从县气象局了解到,今天我县将会有一次明显的降水过程,雨量中到大雨,局部地区可能有暴雨,大家外出请带好雨具,出行注意交通安全。同时,这两天的气温也在雨水的打压下有些丝丝凉意,今天的最高气温在23℃左右,明天气温在20到26℃上下。从周三开始,我县天气以多云为主,阳光会稍作回归,最高气温也将上升至30℃以上,大家要注意做好防暑降温。

  今年我县入梅比常年入梅时间要偏早2天。根据气象部门分析,目前梅雨形势不典型,以过程性降水为主。县气象部门提醒,入梅后过程性降水增多,强度增强,一定要注意防范强降水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

  据县气象台预报,6月13日阴有阵雨或雷雨,气温20℃~23℃。6月14日阴到多云,气温20℃~26℃。6月15日多云,气温20℃~30℃。6月16日多云,气温20℃~33℃。6月17日多云到阴有阵雨或雷雨,气温21℃~33℃。6月18日多云到阴有阵雨或雷雨,气温25℃~28℃。具体天气情况还请市民及时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信息。

  午间嬉戏发生意外,责任谁担?

  小朋友正值活泼好动的年纪,发生小磕小绊是常有的事。如果孩子午间嬉戏发生意外责任谁担呢?近日,宁海法院就审判了这样一起案件。

  小明(化名)和小红(化名)是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也是同班同学。一天午休时,小明在教室门口的天井拿着跳绳的一端甩着玩。小红经过时被小明甩出的跳绳手柄砸中门牙。经医院诊断,小红为牙体缺损,并进行了填充治疗,后期将根据牙齿的发展情况进行治疗。

  为了协商赔偿事宜,小红的父母多次与小明的父母及学校沟通未果。小红的父母一纸诉状递交至宁海法院,要求小明的父母和校方赔偿损失并保留成年后牙齿治疗的相应诉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红和小明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的后果应该具有一定的认知能力和预见能力。小明在天井甩绳导致小红受伤,应承担责任。小红未能及时预见小明甩跳绳的危险性仍从旁边经过,也存在一定过错。小红父母未能举证证明校方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故校方不承担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小红父母承担20%的责任,小明父母承担80%的责任,并准许小红保留因本次事故致使将来可能发生修复费用的相关诉权。

  法官提醒:

  近年来,校园意外频发,课间、午休、就餐以及自由活动期间是伤害事故的高发期,小朋友的安全教育不单单是一方的义务。《民法典》出台后,对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作了相应调整,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中,小朋友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发生意外,将采用过错推定责任,即教育机构不能证明自己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承担侵权责任,此时举证责任在教育机构;小朋友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发生意外,将采用过错责任,即受害人需举证证明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此时举证责任在受害人。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侵权,小朋友无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亦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首先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在无法找到第三人或第三人没有能力全部承担侵权责任时,由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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