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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安达在县总河长会议上强调 纵深推进河长制工作 全力打造美丽幸福河湖

宁海 12-16

  滕安达在县总河长会议上强调 纵深推进河长制工作 全力打造美丽幸福河湖

  昨日下午,宁海县总河长会议召开。县委书记、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总河长滕安达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扛牢新时代治水管河的政治责任,纵深推进河长制工作,全力打造美丽幸福河湖。副县长、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黄崭主持。

  滕安达肯定今年以来河长制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后指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我们要切实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悉心呵护好生态环境,以更坚定的决心、更坚决的态度,抓深抓实河长制,管理好、治理好、保护好河湖,为宁海人民及子孙后代留下美丽财富。

  滕安达强调,要聚焦重点、抓好落实。要高标准抓好河湖巡查,落实《浙江河(湖)长制工作规范》等文件要求,严格开展常态化巡查,做到河情水质及时掌握、治水任务快速落实。要高水平抓好河湖管护,积极探索科学有效、常态长效的河湖管护机制,创新实施物业化管理、包干区管护等模式,加大遥感、卫星航片等高新技术的应用,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有效提升管护水平。要高质量抓好河湖提升,结合全域幸福水利片区建设,“一河一策”推进环境整治、项目建设、景观打造、产业植入,全力打造一批具有宁海辨识度的美丽河湖风景线、滨水产业发展带,加快呈现“绿道环绕、人水相亲”的美丽幸福场景。

  滕安达强调,要协同联动、形成合力。要强化责任落实,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快构建“党政主导、水利牵头、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要强化督查考核,全面加强督查检查力度,用足用好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手段,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跟踪问效,抓好举一反三,有力推动水环境提升。要强化氛围营造,加大宣传力度,壮大护河治水民间力量,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的河湖保护意识,让河长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

  会上,县河长办作工作汇报,长街镇、跃龙街道、桃源街道3个乡镇(街道)总河长述职。

  我县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成效显著——聚焦群众“身边事” 破冰销号“老大难”

  “感谢纪检干部和征迁工作人员,我已经用兑现的回购资金买了一个套房,很快就能住上新房子了。”日前,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对我县货币化回购安置的拆迁户作电话回访,拆迁户黄先生在接到电话时满心欢喜地说道。黄先生是我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未及时安置的182户拆迁户之一,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推动下,前段时间安置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今年5月,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等10家单位启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瞄准新能源汽车充电难、教育乱收费等10个群众感受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小切口”选题,靶向施治“老大难”,不断把群众的“需求清单”转化为“满意清单”。据统计,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牵头组织督导检查93次,发现职能部门问题63个,推动问题整改61个,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

  前不久,坦坑社区的安女士遇到了烦心事,她新购了一辆新能源车,想申请在自家车位安装充电桩,但申请材料却陷入了死循环。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了解到这个情况后,会同县发改局和有关部门召开专题协调会,专门就此类情况更新申请条件,让安女士如愿在自家车位安装上了充电桩。打通审批梗阻、合力解决“充电难”,是我县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坚持“民生为先”的一个侧影。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7月,为了更好倾听群众心声,收集群众意见,县纪委监委将各专项治理项目、牵头单位、投诉举报电话在“清廉宁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今日宁海》等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公开。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走深走实,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一线督导、全程监督,面对面摸实情,点对点找问题,有序有效推进、全周期管理。同时,还与相关主体部门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将监督责任与部门主体责任一体贯通融合。

  这从村经济合作社运行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可见一斑。为抓细抓实该项工作,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农业农村局探索实施交叉检查模式,成立18个检查组,重点聚焦村经济合作社在机构设置、民主决策、章程制定、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等方面问题开展交叉检查,并将交叉检查反馈问题形成《问题整改通知书》下发至有关乡镇(街道),限期督促整改。据统计,此次交叉检查共发现问题30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8份,目前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动专项治理和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巩固深化专项治理成果,实实在在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

  昨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真民,副主任王能迭、王鸿飞、潘红月、柳正维、石道伟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法院院长郑松,县监委、县检察院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委负责人,县政府办公室以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人大街道工委主任,部分县人大代表、市民代表列席。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扎实推进新时代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思想认识不深、审查力量薄弱等问题,建议进一步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监督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和业务培训,深化改革创新,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法治效能。

  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工业用地要素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坚持规划引领和问题导向,更加科学谋划工业用地布局,加大力度盘活存量用地,同时进一步优化土地供给方式、完善工业用地管理机制,推动实现工业用地集约高效利用、区域产业竞争力不断提高的双赢局面。

  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联动监督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整合检测资源,强化设施保障,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要严格实行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同时压实各方责任,加强检测力度,理顺涉农产品案件移送和信息互通互享机制,全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2022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专项督查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绝大多数承办单位重视承诺解决事项,但续办工作体制不完善和各承办单位续办工作相对不充分不平衡问题,影响和制约了承诺解决事项的实际成效。建议进一步建立健全持续跟踪办理机制,增强人大系统督查合力;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工作站位,不断增强办理质效。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宁人大常〔2022〕31号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宁海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宁海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23年1月底2月初召开。

  会议投票表决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徐真民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会议还讨论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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